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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的“准自发性”流转及其制度安排——基于江苏省常州市的调查
作者姓名:刘向南  许丹艳
作者单位:1.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5
2. 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江苏南京,210029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土地和矿产资源有效供给与高效配置机制研究”(编号:09&ZD046);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基于城乡统筹发展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农民权益保护研究”;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农地整理与现代规模农业发展研究”(编号:2010SJD630058)的部分研究成果
摘    要:集体建设用地的准自发性流转及其中的制度安排对流转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文通过对常州市部分农村经济发达地区的调查,对集体建设用地准自发性流转中政府的动机、土地登记、规划管理制度安排以及流转方式、收益分配和抵押融资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和分析,进而从土地规划和登记管理、流转规则、市场建设和法律体系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的改革建议。

关 键 词:集体建设用地  准自发性流转  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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