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旅游法》背景下导游行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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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凤萍,张骏.试论《旅游法》背景下导游行业的发展[J].改革与开放,2014(3):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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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凤萍 张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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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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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青年骨干教师基金支持;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重点项目“行业发展导向的旅游管理类专业教师教学胜任力优化研究”基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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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旅游法》实施以来,对导游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旅游法》的立意既是在规范导游服务,也是在保障导游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导游在旅游活动开展过程中不可或缺。对于导游人员而言,需要正确认识《旅游法》,树立行业发展信心;同时提升自我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从导游队伍管理角度而言,需明确导游与旅行社之间的用工关系,保障导游权益,监管导游行为。制定导游人员工资等级制度,鼓励高素质人才加入导游队伍。转变导游职业社会形象,营造良好的从业氛围。从而促进导游行业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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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旅游法 导游 发展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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