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即将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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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5月1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自6月1日起,上海市、湖北省、浙江省、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做好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的相关工作。《通知》提出,要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围绕"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服务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的告知承诺许可审批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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