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放宽私企进出口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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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将从2001年起进一步降低赋予私营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标准,实行与国有生产企业相同的标准,为最终过渡到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制创造条件。这一降低门槛的措施表明中国的民营企业将在自营进出口权方面获得与国有企业同等的待遇,在这一领域真正享受“国民待遇”。 孙振宇说,外经贸部在支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出台了一些有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截至2000年10月底,已有上千家私营生产企业获得了自营进出口权。 他强调,把握机遇,迎接挑战,赢得发展,不仅需要政府创造一个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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