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以“行”代“赔”责任承担方式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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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升权 王冬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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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南京理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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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商标侵权以“行”代“赔”责任承担的实践探索商标侵权以“行”代“赔”责任承担,是指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司法机关打破适用赔偿金的责任承担传统做法,改由行为人通过执行某具体行为来作为责任承担的方式。目前,我国商标权保护的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了多起此类案件,典型的如以下两个案件:案件一是由重庆市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1]。案件的被告李某多次购入假冒某品牌的洗护产品,后将产品转售给附近乡镇的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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