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共存协议的效力认定标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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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若曦.商标共存协议的效力认定标准研究[J].中华商标,2023(2):5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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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若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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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工商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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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问题的提出商标具有财产价值。由于社会经济的深度发展,商标资源被不断开发,加之市场划分不同,不同主体间使用的商标可能是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共存现象由此产生。基于不同的产生原因,商标共存可分为法定情形和约定情形。我国于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中关于“商标先用权”的规定就是商标基于相关法律事实实现共存的重要体现。同时,为解决共存现象引起的纠纷,相较于成本较高的诉讼手段,通过自行协商达成商标共存协议更具有经济上的效率性。在这种选择下,商标共存协议作为商标纠纷的解决方法被广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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