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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员办加强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监管的思考
引用本文:财政部驻上海专员办课题组,杜悦妹,黄国敏,李明,倪炎班.专员办加强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监管的思考[J].财政监督,2009(5).
作者姓名:财政部驻上海专员办课题组  杜悦妹  黄国敏  李明  倪炎班
作者单位:财政部驻上海专员办课题组
摘    要:一、专员办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财政监管现状 我国实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与此相适应,财政监管机构分为中央财政监管和地方财政监管两级:中央财政监管机构包括财政部各业务司局和专员办,地方财政监管机有关法规.目前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财政监督,主要是“四个方面.两个层次”。“四个方面”是指: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会计核算等:

关 键 词:基层预算单位  财政监管  中央财政  专员办  分级财政管理体制  行政事业性收费  监管机构  监管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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