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员办加强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监管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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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财政部驻上海专员办课题组,杜悦妹,黄国敏,李明,倪炎班.专员办加强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监管的思考[J].财政监督,2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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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财政部驻上海专员办课题组 杜悦妹 黄国敏 李明 倪炎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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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财政部驻上海专员办课题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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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专员办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财政监管现状
我国实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与此相适应,财政监管机构分为中央财政监管和地方财政监管两级:中央财政监管机构包括财政部各业务司局和专员办,地方财政监管机有关法规.目前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财政监督,主要是“四个方面.两个层次”。“四个方面”是指: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会计核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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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层预算单位 财政监管 中央财政 专员办 分级财政管理体制 行政事业性收费 监管机构 监管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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