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金融机构运用个人信用报告时效性的调查与思考--以甘肃省庆阳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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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蔚蓝,杨正荣,雷秀梅.基层金融机构运用个人信用报告时效性的调查与思考--以甘肃省庆阳市为例[J].征信,201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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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蔚蓝 杨正荣 雷秀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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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庆阳市中心支行,甘肃 庆阳,7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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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甘肃庆阳市为例,深入调查了解辖区各金融机构运用个人信用报告的评价标准,针对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简化个人信用报告贷前查询程序、机械执行评价标准、缺乏善意还款提示、缺少负面信息认定及异议解决制度规范等问题,提出应建立个人信用报告快速查询机制、规范信用信息的运用,合理评估信息主体的信用程度、建立完整的善意提示制度、跟进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异议处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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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用报告 评价标准 善意提示制度 贷前查询 信息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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