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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制教育新论——基于“依据”和“方法”视角
引用本文:韩世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新论——基于“依据”和“方法”视角[J].宁波经济,2005(7):17-19.
作者姓名:韩世强
摘    要:高校法制教育作为我国现代教育的重要内容,其教育性功能的真正发挥,必须解决好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政策依据上,法制教育应当从混同于思想教育的模式中解脱出来,赋予其本身的体系完整的独立地位,着力构建青年大学生不可或缺的法律素养;二是实施方法上,应当对传统的以教材知识为中心的课堂灌输予以合理性变革,适度引入“活动课程”背景下的实践教学模式。

关 键 词:视角  新论  高校法制教育  实践教学模式  教育性功能  青年大学生  现代教育  政策依据  思想教育  独立地位  法律素养  不可或缺  教材知识  活动课程  合理性  应当  灌输  课堂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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