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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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相宏.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刍议[J].生产力研究,2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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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相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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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8;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山西,太原,03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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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山西省哲学礼会科学规划课题(2006年)"山西基层民主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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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现行立法对征收农民集体的土地具有明显的国家强制特征,土地征用补偿存在诸多不足,主要有:补偿并非针对土地所有权,补偿标准"就低不就高,"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过于原则,并没有公认的补偿原则,暴露出我国征地补偿机制存在根本缺陷。因此,文章建议,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原则,在立法上应当对土地所有权予以补偿,提高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方式多样化,设立独立的征地补偿费评定机构和征地纠纷调解仲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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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征收 补偿标准 补偿原则 立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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