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区分行营业部开办代发工资转储的一些做法
引用本文:白玲芬.区分行营业部开办代发工资转储的一些做法[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89(10).
作者姓名:白玲芬
作者单位:农行区分行营业部
摘    要:开办代发工资转储业务,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15条有所规定。农行总行去年10月发出通知,号召各地农行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办这一业务。去年11月我分行营业部就在分行机关进行了代发工资转储的尝试,采用予约的方法实行部份代发转储,月收储272人,留储额17500元。今年元月,我部获悉广西医学院有引进银行办储点并委托代发工资的意向后,多次去学院商谈,在学院领导、财务科、有关处、室的大力支持下,我部在医学院的储蓄代办点于4月2日正式开业,开办了该院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