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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关于表彰“先优”的决定
摘    要:<正>厅直各单位党委、厅机关各党支部: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89周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表彰在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引导和激励厅直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牢记宗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和建设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为实现"以水富民、以水兴业、造福龙江"的目标提供强大的组织保证,经厅直属机关党委研究并经厅党组同意,厅直属机关党委决定对在"创先争优"和实施"先锋工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关 键 词:黑龙江省  表彰  党委  机关  水利厅  科学发展观  中共  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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