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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组织、权力结构与制度的制序度——不同利益参与者行为选择的夏普利值分析
作者姓名:高政利  梁工谦
作者单位:1. 湖南商学院,工商管理系,湖南,长沙,410205
2. 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陕西,西安,710072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07AJY001)、(06BJY059),湖南省社科基金(06ZC42)
摘    要:由分工产生的交易成本及团队效应,是经济组织的两种诱发起源方式,前者本质是权力,并由股权权威人为制造"制序",后者本质是制度,并由分散的股权意志加总,演化形成系统内部制序,两者均是实现组织制序快速同化、降低交易成本的决定因素,其经济组织的生产函数由该权力比例结构下形成的制度所决定。当组织中不同利益参与者的平均福利量会增加、但不是所有人的边际量会相等时,其诱致性制度变迁的选择性激励偏好,将产生外部性并出现市场失灵;而强制性制度变迁,则是一组权力序的相互博弈妥协的结果,所达成的制度内容是制序的"度"的选择,称为"制序度",其效率具有先降后升再下降的特征,其利益参与者的不同行为选择,将由他们持有的不同稀缺资源在权力结构中的利益分配值即夏普利值所决定。

关 键 词:经济组织  权力比例结构  制序度
文章编号:1001-9952(2008)03-0107-14
修稿时间:200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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