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应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以辽宁省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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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恩禄.农业综合开发应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以辽宁省为例[J].农业经济,2006(3):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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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恩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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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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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兴起的,是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原则,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新型民间经济技术合作组织。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其独特的组织形式,灵活的机制,广泛的适应性,在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提高农民专业素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为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同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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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业综合开发 扶持力度 辽宁省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农业科技成果 农村经济发展 合作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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