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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追究“范跑跑”的法律责任
引用本文:陈更.应追究“范跑跑”的法律责任[J].农村工作通讯,2008(13):55-55.
作者姓名:陈更
摘    要:当汶川大地震发生时,都江堰市光亚学校正在教室里上课的那位被网民们称为“范跑跑”的老师,弃学生不顾,拔腿先跑出教室。事后其沾沾自喜地在网上发帖说:“地震发生时,除了我的女儿,就是我的母亲也不救,首先应当保全自己的性命。”

关 键 词:法律责任  教师  都江堰市  地震  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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