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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江苏松江支行 对合作社推行讬收承付结算的报道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江苏松江支行货币管理股
摘    要:新结算制度的推行,在县支行以下条件不足者,原可暂缓办理.松江县支行能大力宣传组织该县合作社联社对基层社使用讬收承付结算方式,这种贯徹制度的精神是好的.在推行过程中,我们提出两点意见:(一)要货计划应由单位自己掌握,银行如果也参加管理,则恐增加了银行的工作,而且代替了单位自己的工作;(二)合同送银行,主要是银行据以对有关资金的结算问题加以监督,其他交易事项银行可不参与,这样可促使单位间互监督,提高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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