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存单质押贷款:邮储资金回流农村新渠道
作者姓名:高伟
摘    要:随着信息、通信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世界各国邮政储蓄进行了适应性调整,中国也不例外。2005年12月,中国银监会批准邮政储蓄在福建、湖北、陕西等三省首批开办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以下简称“存单质押贷款”)业务试点。存单质押贷款,即邮政储蓄机构向贷款人发放的未到期整存整取定期人民币储蓄存单为质押担保,且到期一次性收回本息的贷款。福建省于2006年3月18日开办了存单质押贷款,湖北和陕西两省于同年3月29日也开办了此项业务,邮政储蓄从此告别了“只存不贷”的历史。2006年8月25日,中国银监会批准邮政储蓄在北京、天津、山东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办存单质押贷款。2007年2月2日,中国银监会批准邮政储蓄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办存单质押贷款。[第一段]

关 键 词:贷款 质押 中国银监会 邮政储蓄 渠道 农村 回流 资金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