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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房产税并非只是打压房价
摘    要:开征房地产税的可行性1.我国在改革中已推出的"土地出让金",其性质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即凭借所有者身份对使用权持有人收取的地租;而房地产税,其性质是不动产保有环节上使用权持有人所必须缴纳的法定税负,收取者(国家)凭借的是社会管理者的政治权力。"租"与"税"两者是可以合理匹配、并行不悖的关系,不存在所谓不可克服的"法理障碍"和"不能容忍的重复征收"问题。

关 键 词:房地产税  房产税  不动产  土地使用权  房价  制度框架  政治权力  合理匹配  社会管理者  障碍

Jia Kang:not only for decrease the estate’s pric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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