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业主管理规约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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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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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太原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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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业主有权共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但并未明确指出"管理规约"本身的法律性质。作为《物权法》下位法的《物业管理条例》对此问题也无明确规定。笔者认为,明确业主管理规约的法律性质是对业主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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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业主管理 法律性质 规约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 附属设施 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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