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财政、金融
工业经济
交通运输经济
经济计划与管理
经济学
旅游经济
贸易经济
农业经济
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信息产业经济(总论)
学报及综合类
邮电经济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国税总局:首购90平以下安置房征1%契税
摘 要: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包括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关 键 词:
安置
住房标准
国税
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政策
土地使用
建设用地
改造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