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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3项企业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的公告
摘    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国发[2014]50号)规定,取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下属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备案审核”和“汇总纳税企业组织结构变更审核”等项目审批,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问题公告如下。

关 键 词:国家税务总局  小型微利企业  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优惠  汇总纳税  所得税汇算  后续管理  企业组织结构  查账征收  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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