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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兰先德获刑20年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1月12日对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600530)原总裁兰先德等高管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兰先德职务侵占、非周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资金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0年。交大昂立原副总裁范小兵和叶文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12年。兰先德伙同范小兵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571万余元,伙同叶文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财物4753万元、挪用资金3500万元。

关 键 词: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动态  职务侵占  挪用资金  有期徒刑  他人财物  挪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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