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众所周知,很多煤矿发生安全事故,往往与未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现了安全隐患但未及时、
正确处理有直接关系。因此,建立科学的、完善的
煤矿安全隐患识别及处理机制,是“防患于未然”
的关键。
一个关键的问题是:谁有积极性、有能力去发
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做出处理?按道理,煤矿安全生
产的所有利益相关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地方
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企业及其管理者、煤矿职工,
等等),都有积极性来做好这项工作。但是,细究下
来,以上利益相关者未必都有很高的积极性、也未
必有足够的能力做好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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