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诉讼确定管辖权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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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喆.论民事诉讼确定管辖权的原则[J].金卡工程,2009,13(5):5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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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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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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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确定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就是指立法者在规定管辖时遵循的基本标准,是民事诉讼在划分管辖时所依据的标准。即怎样划分管辖,如何划分管辖以适应民事诉讼审判的高效,公正,公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民事诉讼法的司法程序作用。我国的确定管辖的原则包括: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形式审判权和执行裁判,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兼顾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均衡,原则性与灵活性,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管辖恒定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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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诉讼便利 审判便利 审判公正 职能均衡 原则性与灵活性 国家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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