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不扩散条约》若干问题的再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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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智勇.关于《核不扩散条约》若干问题的再认识[J].世界经济与政治,1988(6):4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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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智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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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引言核武器曾经是帝国主义国家和敌视中国的国家用来对中国进行核讹诈和核威胁的工具。为了垄断核武器,超级大国在核武器问世的同时就提出了核不扩散问题。自核武器出现到中国掌握核武器的这个时期,超级大国提出核不扩散的重要企图之一就是阻止中国拥有对付核讹诈或核威胁的核反击武器。对于当时的中国来说,要紧的是尽快掌握核武器并加强其生存能力,而不是核不扩散。因此,中国反对苏、美、英三家1963年搞的《部分核禁试条约》并对1968年的《核不扩散条约》持批评、反对态度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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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扩散核武器 核威胁 生存能力 核反击 核爆炸 核不扩散条约 防止核扩散 无核武器国家 安全保障 超级大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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