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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三权”分置的路径选择
引用本文:陈胜祥.农地“三权”分置的路径选择[J].中国土地科学,2017,31(2):22-28.
作者姓名:陈胜祥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
基金项目: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三权分离背景下农村土地承包权研究”(15JL01)。
摘    要:研究目的:在"三权分置"背景下探索农地的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合理分置路径。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比较法。研究结果:(1)官方主流观点认为,"三权分置"就是坚持集体所有权不变,将原承包经营权拆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2)法学界质疑这种分离逻辑,认为承包经营权并不包含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就是坚持集体所有权不变,在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上创设另一个经营权。(3)这两种"三权"分置路径均排除了集体所有权的参与,也未意识到"三权分置"改革对集体所有权缺陷的修补作用。研究结论:经比较发现,更合理的农地"三权"的分置路径应当是,在具有"总有"性质的集体所有权之上创设出具有成员权性质的农户承包权,籍此将集体所有权改造为可在实践中经由个人支配的产权形态;将原承包经营权更名为经营权,使之成为去身份化后的用益物权。

关 键 词:土地法学  农地“三权分置”  权利分离  经济学逻辑  法学逻辑
收稿时间:2016/11/15 0:00:00
修稿时间:2017/1/16 0:00:00

Path Selection of Tripartite Rural Land Entitlement System of Farmland Property Rights
Abstract:
Keywords:land law  tripartite rural land entitlement system of farmland property rights  rights division  economic logic  legal log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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