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农业保险纳入国家农业保护政策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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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秉龙.将农业保险纳入国家农业保护政策体系[J].中国农村经济,1994(4):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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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秉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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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农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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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从1982年恢复农业保险业务以来,农业保险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各省、市、自治区都不同程度地试办了农业保险,全国共开办了100余个险种,1990年我国农业保险共收保费2.1734亿元,是1982年23万元的945倍,业务量大幅度增长,在1982年至1990年的9年中,共支付赔款7.8556亿元。1992年中国的保险有了较大的突破,比1991年增长136%。为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严重的问题之一是亏损严重,在1982年至1990年的9年中有8年发生亏损,9年的平均赔付率为111.4%;问题之二是承保面仍然十分狭窄,全国粮食作物的承保比重只有0.001%、棉花0.02%、大牲畜1.1%、奶牛3.6%、生猪0.8%、家禽1.3%、水产养殖2.5%。然而,近年来我国农业商品生产却迅速发展,各类专业户大量涌现,农民也迫切需要转嫁生产和经营风险。这说明我国农业保险事业的发展与农业需求之间存着严重的供求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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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保险 国家 农业保护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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