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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油类产品不征收消费税问题的公告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2号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规定的应征消费税的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

关 键 词:变压器油  绝缘油  国家税务总局  消费税  润滑油  公告  成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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