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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系基金”将试点《保险法》难挡混业经营
引用本文:刘永刚.“保险系基金”将试点《保险法》难挡混业经营[J].中国经济周刊,2005(37):36-37.
作者姓名:刘永刚
作者单位:《中国经济周刊》见习记者
摘    要:第一批保险系试点基金公司的牌照有望于年底前获批。一位曾对银行系基金公司表示过“不以为然”的基金公司高层如今坦言,保险系基金的加入将引发本不规范的基金行业更为激烈的竞争。

关 键 词:《保险法》  基金公司  混业经营  试点  基金行业  第一批  不规范  牌照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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