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体系下物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风险规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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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安成,樊雅[图].新劳动法体系下物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风险规避[J].住宅与房地产,2009(5):5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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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安成 樊雅[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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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不详 [2]上海恒隆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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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笔者同一些物服企业人士交流时,他们基本认为新的劳动合同法体系已经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带来极大的压力:招工难、用工难、辞退更难,在法律给予员工“超级”法律武器的今天,对物服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的确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笔者根据自己的执业经验和物服企业的特点,提出物服企业如何规避当前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抛出自己的浅薄之见,以期与读者朋友交流,祈愿对物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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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风险规避 劳动法 法律武器 劳动合同法 交流 招工 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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