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失的制度——关于我国物业管理法规立法解释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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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蔼贫.缺失的制度——关于我国物业管理法规立法解释的思考[J].住宅与房地产,2009(4):5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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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蔼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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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94年原建设部33号令颁布以来,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目前基本形成了以《物权法》为统驭,《物业管理条例》为核心,《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文件和各地方物业管理法规为补充的物业管理产品政策法规体系。但令人困惑的是,近年来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有增无减,社会影响面不断扩大,激烈程度日益提高。即使政府投入巨大行政力量和管理资源,也收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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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业管理法规 立法解释 《物业管理条例》 政策法规体系 《物权法》 配套文件 矛盾纠纷 社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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