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就是权利的重新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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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其仁.改革开放就是权利的重新界定[J].农村工作通讯,2008(9):4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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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其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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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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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整个改革开放,就是权利的重新界定。第一介层次是集体的所有权可以通过承包,清清楚楚地界定到个人。第二个层次,不仅仅是可以使用,还可以转让,有转让权、定价权、喊价权和还价权,中国资源的配置就不再生活在苏联教科书的那一套范畴里,看不见的手开始起作用,直到最后写入中央的改革文件,以市场价格手段来配置资源。第三个层次,界定了创业权,这一条大大解放了中国的生产力.出现了新型的企业家,才有今天这么多的服务和商品。第四个层次,把各种来路的权利放到一个合约中来,不同权利放在一起,互相保护利益,互相不侵犯,组织更大的生产力。股份制就是这方面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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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改革开放 界定 权利 配置资源 价格手段 转让权 生产力 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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