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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地位的重构
引用本文:刘小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地位的重构[J].农村经济,2012(7):122-126.
作者姓名:刘小红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 重庆市401120
基金项目: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2010年西南政法大学青年项目
摘    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过程中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法律制度的缺失、身份功能的混乱、法律地位的模糊等。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亟需重新地、客观地审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向社区型组织转型应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 键 词: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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