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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司法认定
引用本文:杨尚琳,刘柏仪,于平平.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司法认定[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9(9):201-202.
作者姓名:杨尚琳  刘柏仪  于平平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
摘    要:集资诈骗罪属于金融领域的犯罪,相比其他财产类犯罪中的心理要素有较大差异,即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因此,要准确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在这一心理状态下进行一系列集资活动,需要我们准确理解该罪的主观方面即“非法占有目的”。因此,文章从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方面的争议着手,旨在解决司法实践中在认定这个要素时产生的种种问题。

关 键 词:集资诈骗  非法占有目的  司法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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