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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承租人优先购房权的三个疑难问题
作者姓名:聂飞舟
作者单位: 
摘    要:乙自1999年起就承租甲的房屋的一部分作为商铺对外营业,甲和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到2002年,甲将房屋全部出卖给丙,签订了整体转让协议,并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所有权转让手续,由丙取得了新的房地产权证。在此过程中,甲没有通知乙。丙作为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和乙保持租赁关系,并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2005年,由于丙要求提高租金价格,乙不同意,遂生矛盾。

关 键 词:承租人 租赁合同 疑难 购房 优先 解析 管理部门 房屋 所有权 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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