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检察机关在刑事二审程序中的职能定位之探析
引用本文:陈坚.检察机关在刑事二审程序中的职能定位之探析[J].商,2014(26):184-185.
作者姓名:陈坚
作者单位: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在刑事一审程序中,检察机关承担的是公诉职能,兼有法律监督职能。但在刑事二审程序中,检察机关承担的是何种职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理论和实务界形成了公诉职能说、法律监督职能说、兼具公诉和法律监督职能说等各种不同的理论观点。2012年3月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第二审程序"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但亦没有以明确的条文来规定检察机关在刑事二审程序中的职能。本文试从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入题,结合刑事二审的主要职能是对一审判决的评价以及《刑事诉讼法》已明确检察机关在刑事二审中具有补充侦查职权的规定,提出笔者的中心观点,即检察机关在刑事二审程序中的职能应以法律监督职能为主,以公诉职能为辅。

关 键 词:检察机关  刑事二审  职能定位  法律监督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