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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欺诈 骗你先商量
引用本文:李家德,王恒,志栋.合同欺诈 骗你先商量[J].光彩,2001(2).
作者姓名:李家德  王恒  志栋
摘    要:不法分子为达到利用合同欺诈的目的,想方设法,以各种形式和办法,利诱他人上当受骗,达到了骗人有商量的“境界”。笔者结合日常合同管理工作和打击合同欺诈的实践,总结了以下10种合同欺诈方式。  1、虚构主体资格或冒用他人名义实施合同欺诈  相当一部分不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营业执照便以法人名义从事合同欺诈,或“挂羊头、卖狗肉”,冒用一些公众比较熟悉的大企业、大公司的名义进行操作,有的甚至从他人手中高价购买公章、营业执照等手续。如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某些农民为牟取非法利益,以高价从一南方人手中购得违法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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