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信贷业务实行执法监察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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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裕民,刘革明.对信贷业务实行执法监察的思考[J].现代经济探讨,19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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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裕民 刘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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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兴化市农业银行
(吴裕民),兴化市农业银行(刘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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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执法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和主要手段。而信贷业务执法监察,是指对银行依据信贷资金运动规律和国家的经济方针、金融政策、信贷营运情况的有效性实施的执法行为,以达到加强信贷人员廉洁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同时,信贷执法监察,也是金融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任务。 据笔者调查剖析,当前,直接导致信贷资金运行阻滞和效益低弱的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的人为因素。一是地方党政的压力,形成奉命贷款;二是个人权力过分集中,产生以权谋私的风险贷款;三是个别信贷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以贷谋私,造成违章、建纪贷款;四是“三查”制度执行不严,盲目贷款;五是贷款发放风险与个人经济利益挂勾不紧,考核不严形成渎职贷款。 以上五个薄弱环节的存在,构成了羁绊信贷资金正常运行的风险,也决定了执法监察工作渗透到信贷业务工作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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