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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支持环境公益诉讼?
作者姓名:杨凤临
摘    要:由于大气、水等环境因素具有公共产品属性,以及缺乏传统法意义上的直接受害人,而且相应的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因此,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屡屡被挡在司法救济大门之外。根据新环保法有关规定,社会组织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最高法1月6日发布的《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同题的解释》(《解释》),对有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哪些社会组织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属于"社会组织",这些组织

关 键 词:环境公益诉讼  民政部门登记  直接受害人  公共产品属性  登记管理机关  企业单位  人民法院管辖  《解释》  私益诉讼  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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