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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导读
摘    要:A速览最新外贸法规反倾销商务部发布"关于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决"的公告。决定自2012年6月28日起,继续按照商务部2006年第44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32号)。海关总署也就有关事项

关 键 词:海关总署  环氧氯丙烷  反倾销税  商务部  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倾销措施  俄罗斯  报进口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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