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营零售商业自负盈亏试点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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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宁,王士全.天津市国营零售商业自负盈亏试点调查[J].经济研究,19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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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宁 王士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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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天津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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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在贯彻以调整为中心的八字方针中,天津市财政贸易委员会从1980年9月开始,先后在副食、百货、糖果糕点等行业的24个零售商店进行体制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试点的主要目的是要解决好所有制和经营管理方式问题,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改变“吃大锅饭”的现象,使企业成为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商品经营单位,把企业和职工的经济利益同企业的经营成果紧密地联系起来,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改进经营管理,搞活流通,提高经济效果,更好地为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从财务体制划分,试点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改上缴利润为国家征税,自负盈亏,共10个单位;一种是利润留成,共6个单位;一种是试行上缴利润包干,有4个单位。另有4个集体所有制单位试行划小核算单位,改进经营管理方式,以便发挥集体所有制固有特点。从试点情况看,各单位普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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