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农业是个特殊的产业,受气候条件和生态环境影响大,因此经常面临着变化莫测的自然灾害威胁。在生产手段和技术装备落后的状况下,许多“望天田”更是备受旱涝风雹等自然灾害和病虫害的困扰。1991年和1996年两次特大洪涝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分别达1215亿和1666亿元,而所获得补偿只是损失的5%。可见,我国农业保险的保障功能远远没有发挥作用。农业还要走向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因而也存在着市场变故的风险。为了农业稳定发展和农业经营者减轻风险损失,有必要建立较完善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和经营机制。中国加入WTO后,对农业的保护范围将限定于非价格保护之一。在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协议》的附件2中,就明确提出了政府可以在财政上参与农业保险以支付本国农业。目前,世界各国都积极开展政策性的农业保险业务,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20世纪30年代就开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目前农业保险体系已经十分发达完善。我国农业保险也应紧紧跟上,积极发展,以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对农业的保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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