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不能是创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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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邦清.创意不能是创伤[J].广告大观,2004(1):139-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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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邦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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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广告公司执行创意总监董事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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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我做广州星河湾的项目。客户的老总对我说:我不知道广告,但是我知道我的房子是很漂亮的,在报纸上登广告一定要比登照片更能吸引人,否则,我就不请广告公司而只请摄影师了。我一想,对呀,广告创意当然一定要比广告照片有价值,无论是对品牌还是对促销,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优秀的广告创意所创造出来的价值与广告照片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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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创意 客户 广告 品牌 价值 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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