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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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放.论农村旅游[J].科技与企业,2006(4):6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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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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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农村旅游”.是以农村地区为特色.以农民为经营主体.以旅游资源为依托.以旅游活动为内容,以促进农村发展为目的的社会活动。他并不完全等同于农业旅游、民俗旅游、生态旅游。因此.“农村旅游”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1)旅游者的一切旅游活动均发生在”农村“这一特定的区域环境内。(2)旅游资源应是农村已经开发和待开发的.原生或再生的.属集体或个体所有的各类自然、社会资源。(3)旅游资源、旅游设施、旅游服务具有比较浓厚的地方特色、农村特色、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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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旅游 旅游资源 旅游活动 经营主体 农村地区 社会活动 农村发展 农业旅游 民俗旅游 生态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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