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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作者姓名: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住房和城市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民银行
摘    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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