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地"出让要慎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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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詹伟."毛地"出让要慎行[J].中国土地,2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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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詹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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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内江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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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早在2007年,针对"毛地"出让存在的各种弊端,中央就明确要求出让土地应当"净地"出让.2008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明确规定"严禁未经拆迁安置补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直接供应土地,发放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净地"出让形式已逐渐成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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