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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禁电令”:黎明前的困惑
作者姓名:徐勇
摘    要:近日,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4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白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现有1999年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从管理规定、生产、销售、注册登记、通行秩序和治安管理等6方面着手,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超标”车。据了解,此次通知所指“超标”车,即“最高时速大干20公里,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事实上,在4部委的通知下发以前,全国已有多个城市进行过这样的“治超”行动。

关 键 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电动自行车产业  深圳  行车管理  注册登记  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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