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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10月1日起将免税
作者姓名:魏天飞
摘    要:<正>9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今年10月1日—2015年底,在现行免税政策的基础上,将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范围,从原来的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扩大到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此外,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

关 键 词:免税政策  月销售额  个体工商户  常务会议  金融机构  事后监管  信贷计划  发起设立  最低注册资本  市场主体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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