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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设立取得时效制度的立法探讨
引用本文:俞梦睿.我国设立取得时效制度的立法探讨[J].铜陵学院学报,2014(3):77-79.
作者姓名:俞梦睿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安徽合肥230601
摘    要:作为民法的重要制度及物权的取得方式之一,取得时效制度有助于确定权利归属,促进物尽其用,提高诉讼效率并完善民事法律制度。目前这一制度已被大多数国家所确认,因此确有必要在我国建立这一制度。构成取得时效,须自主、和平、公然、持续占有他人之物,并须达到一定期间。我国宜采取区分并存的立法体例,以利于民法体系的健全与优化。

关 键 词:取得时效  占有  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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