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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域中森林生态功能区的利益补偿机制问题
引用本文:贾若祥,侯晓丽.限制开发区域中森林生态功能区的利益补偿机制问题[J].中国发展观察,2009(8):29-32.
作者姓名:贾若祥  侯晓丽
作者单位:1.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
2.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我国主体功能区区划中的限制开发区域补偿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编号:70773026
摘    要:森林生态功能区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限制开发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功能区、秦巴生物多样性功能区、藏东南高原

关 键 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森林生态功能  生物多样性  重要组成部分  利益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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