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开发区域中森林生态功能区的利益补偿机制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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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若祥,侯晓丽.限制开发区域中森林生态功能区的利益补偿机制问题[J].中国发展观察,2009(8):2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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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若祥 侯晓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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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 2.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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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我国主体功能区区划中的限制开发区域补偿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编号:70773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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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森林生态功能区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限制开发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功能区、秦巴生物多样性功能区、藏东南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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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森林生态功能 生物多样性 重要组成部分 利益补偿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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